北極星電力市場網獲悉,10月13日,江蘇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印發《2027年江蘇電力零售市場交易工作指引》的通知,2026年10月起開放2027年年度零售交易窗口,其中零售用戶與發電企業已達成多年綠電PPA意向的,可與售電公同按照PPA期限開展2027年及后續自然年的多年期零售交易。2027年1月起開放2027年年內剩余月份零售交易窗口,其中零售用戶與發電企業已達成多年綠電PPA意向的,可與售電公司按照綠電PPA期限開展2027年剩余月份及后續自然年的多年期零售交易。在江蘇省2027年電力市場交易組織通知正式印發前,為兼顧零售市場價格傳導力度與風險程度,零售套餐中浮動價格預警閱值、分時價格浮動比例、封頂系數預警閑值等要求,參考2026年水平。后續可根據國家、省內相關政策及2027年電力市場建設運行情況再做調整。逐步優化零售市場分時參考價格形成方式,探索設計筒易傳導批發市場價格的“均價套餐”,服務零售用戶筒易選擇“均價套餐”,配套建立售電公司“均價套餐”經營風險管控機制,確保售電公司將批發市場價格信號向零售用戶精準、可靠傳導。
關于2026年5月31日前多年期零售服務關系再次確認不同意或未確認的零售用戶,需重新參與2027年市場。如零售用戶2027年選擇的售電公司與2026年不一致,觸發風險預警,按照上述第(五)條要求確認相關風險。關于2026年5月31日前多年期零售服務關系再次確認同意的零售用戶,鼓勵與售電公司重新變更零售套餐。
責任編輯: 張磊